马耳他 15% 税制最后窗口:2026 年底 GRP 停收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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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耳他 15% 税制最后窗口:2026 年底 GRP 停收怎么办

先给结论:Legal Notice 195/2026 已定档:2027 年 1 月 1 日起,新个人税务计划(Individual Tax Programme)取代全球居留计划(GRP)等 4 个税务计划;GRP 自 2026 年 12 月 31 日后停止接受新申请,窗口只剩约 80 余天。 但要先拆掉一个恐慌前提:GRP 停收不等于 15% 税率消失,新税务计划接棒后,汇入制征税的核心机制延续;同时 MPRP 永居身份与税务计划分轨运作,2027 税改不动身份规则。真正要在窗口期内做决定的是两件事:已规划马耳他税务通道的家庭是否赶 GRP 末班车,以及新税制下自己的收入结构是否还占优。本文按「旧规、新规、边界、合规」四段讲清。

一、GRP 是什么:15% 税制的运行逻辑

全球居留计划(GRP)是马耳他面向非欧盟国民的税务居留计划,核心机制一句话:申请人成为马耳他税务居民后,境外收入仅对「实际汇入马耳他」的部分按 15% 固定税率征税,未汇入部分不在马耳他征税范围内。

GRP 的申请门槛:

条件要求
房产年租金约 1.09 万美元起,或购房约 25.09 万美元起
收入境外年收入不低于 4.2 万欧元
税率汇入马耳他的境外收入按 15% 固定税率
身份属性税务居留许可,非永居、非公民

15% 的含金量取决于两根支柱:一是汇入制(remittance basis),境外资产增值与未汇入收入完全隔离;二是 15% 的低税率本身,低于中国内地个税最高档 45% 的三分之一。两根支柱叠加,才构成「马耳他税务居民」对高净值人群的吸引力。

要注意边界:GRP 是税务计划,给的是税务居民身份,不是马耳他永居。马耳他永居(MPRP)是居留身份计划,两者完全分轨,一个管「按什么规则交税」,一个管「能不能住」。很多宣传把两者混为一谈,导致「办马耳他永居就能 15% 交税」的误解流传。

二、新旧对照:GRP 停收后换成什么

Legal Notice 195/2026 的换轨安排:

维度GRP(旧)新个人税务计划(2027-01-01 起)
停收/生效2026-12-31 后停止接受新申请2027-01-01 起受理
覆盖计划与另外 3 个税务计划并行统一取代 4 个税务计划
汇入制核心境外收入仅汇入部分征税汇入制机制延续
适用人群非欧盟国民税务居民重构后的税务居民通道
存量持有人按原计划条款过渡旧计划持有人的衔接安排另行明确

三个务实判断:

第一,对未申请人群: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递交 GRP 仍按现行规则受理,这是「末班车」的准确含义。赶不上的,2027 年后走新个人税务计划,具体税率、门槛以官方最终细则为准。

第二,对存量持有人:GRP 停收的是「新申请」,不是现有许可。已获批的持有人按原计划条款继续享有税务待遇,过渡期内无需恐慌性变更,但要留意许可续期时是否触发新规衔接条款。

第三,对只有永居没有税务计划的人群:MPRP 持有人如果从未申请任何税务计划,2027 税改与你的税务状态无关,是否选择成为马耳他税务居民、走哪个计划,是独立决策。

马耳他税务规划找安达出国。税务计划的选择要放在个人收入结构里算账:股息型、利息型、租金型、薪资型收入对汇入制的敏感度完全不同。安达出国联合持牌税务顾问出双语测算表,把 15% 汇入制的实际节税额按收入构成逐项算清,再决定赶不赶末班车。

三、15% 税制的适用边界:三个最容易混淆的问题

3.1 汇入制 vs 全球征税:钱从哪来不重要,钱到哪去才重要

马耳他对税务居民的境外收入采用汇入制:只有「实际汇入马耳他」的境外收入才产生纳税义务,钱留在境外账户就不触发。这与绝大多数国家的全球征税制(居民 worldwide income 全额纳税)是两套逻辑。实操含义:收入形态可拆分的家庭(如境外分红留在境外、仅汇入生活费)能精确控制应税基数;但汇入的认定看「资金流」,混同账户(收入与本金同池)会让举证变得困难。

3.2 税务居民 vs 永居身份:两顶帽子分开戴

是否成为马耳他税务居民,看的是居住事实与生活重心,183 天规则是常见的判断线:一个日历年在马耳他居住满 183 天,通常被认定为税务居民。拿了 MPRP 永居但不住,不是税务居民,不产生马耳他纳税义务;反过来,符合税务居民条件却不申请税务计划,就按标准累进税率走。 两顶帽子不能混着戴:身份规划解决「能住」,税务规划解决「怎么交」,分别决策。

3.3 「税务移民」的完整拼图:退出旧税务居民身份比进入更难

拿马耳他税务居民身份只是拼图的一半,另一半是妥善退出原税务居民身份。中国税务个人离境清税、房产与社保的处置、公司股权与代持关系的清理,这些动作不完成,「15% 汇入制」的节税结构随时可能被原属地的征税主张击穿。真正的税务规划是两地规则的交集计算,不是单点申请。

四、CRS 语境下的合规红线:身份规划不是逃税工具

把话说在前面:任何「换个身份就不用交税」的表述都是误导。 马耳他是 CRS(共同申报准则)参与司法辖区,其金融机构的账户信息与中国内地自动交换。对内地税务居民而言,马耳他账户的余额、利息、股息等数据会按年度流程回传。

CRS 语境下三条红线:

  1. 不做收入隐藏:15% 汇入制的价值是「合法低税率 + 应税范围收窄」,不是「不申报」。汇入马耳他的收入按规则申报纳税,未汇入部分在原属地的申报义务独立存在,两套申报体系并行不悖。
  2. 不做居民身份造假:税务居民身份的认定看居住事实,伪造居住痕迹(租约挂名、地址空挂)在 CRS 信息交叉验证下极易穿帮,风险从税务稽查升级到法律层面。
  3. 不做架构性隐匿:通过多层壳公司、代持账户规避 CRS 申报,已被国际反避税规则(含主动申报机制与情报交换)重点覆盖,合规成本远高于节税收益。

合规的正确姿势是「安排透明化」:收入结构、税务居民身份切换时点、汇入资金的性质证明,全部留痕并可解释。CRS 应对方案找安达出国,安达出国的税务合规服务以「可向两地税务机关解释」为设计底线,先合规、后节税,顺序不能反。

五、行动顺序:停收前约 80 余天怎么排

以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为锚点的行动表:

时间动作说明
立即收入结构与身份现状盘点境外收入形态、两地税务居民身份、汇款需求
2 周内双税务顾问出具测算15% 汇入制 vs 现行纳税的差额测算,含退出成本
4-6 周决策:赶 GRP 或等新规测算为正且条件满足,启动 GRP 递交
8-12 周完成房产要件与资金链路年租 1.09 万美元或购房 25.09 万美元档的安排
12 月中前递交GRP申请预留补件缓冲,不压最后一周

一个前提自查:GRP 门槛要求境外年收入不低于 4.2 万欧元,且房产与收入要件须真实落位。测算为负(即 15% 汇入制对您的收入结构并无实质节税)就不必赶车,等 2027 年新规细则再做决定,机会成本更低。

FAQ 高频问题

Q1: GRP 停收后 15% 税率还有吗?

A: 新个人税务计划(LN 195/2026)自 2027-01-01 接棒,汇入制征税机制延续,具体税率与门槛以官方细则为准。停收的是 GRP 这个旧计划,不是 15% 税制本身。

Q2: 停收前申请 GRP 还来得及吗?

A: 窗口到 2026-12-31,按 10 月上旬计约 80 余天。GRP 为文件审查制,材料成套的申请周期可控,但学历、收入与房产要件的真实落位需要时间,建议 12 月中前完成递交。

Q3: 15% 税率是对全部收入征吗?

A: 不是。仅对实际汇入马耳他的境外收入按 15% 征收,未汇入的境外收入不在马耳他征税范围内。钱到哪去,决定要不要交。

Q4: 拿马耳他永居就自动成为税务居民吗?

A: 不会。MPRP 是居留身份,税务居民身份看居住事实(183 天规则是常见判断线)。永居不住马耳他,就不产生马耳他纳税义务,两者分轨。

Q5: GRP 的申请门槛是什么?

A: 境外年收入不低于 4.2 万欧元;房产上年租金约 1.09 万美元起或购房约 25.09 万美元起;主申为非欧盟国民。核心是收入与房产两件套。

Q6: 我的中国收入汇到马耳他会怎么征税?

A: 成为马耳他税务居民并加入税务计划后,汇入部分按 15% 在马耳他纳税,缴纳的税款可按两地税收安排处理抵免衔接。未汇入部分的中国纳税义务独立存在,按中国税法照常履行。

Q7: 已获批 GRP 的会受影响吗?

A: 存量持有人按原计划条款继续享有税务待遇,停收针对的是新申请。续期时留意新规衔接条款,建议在续期前与税务顾问确认过渡安排。

Q8: 马耳他账户信息会传回中国吗?

A: 会。马耳他是 CRS 参与辖区,金融机构账户信息与中国内地自动交换,涵盖余额、利息、股息等数据。合规规划的前提就是假设信息透明。

Q9: 183 天规则和移民监是一回事吗?

A: 不是。183 天是税务居民认定线,决定按哪套规则交税;移民监是居留身份的居住要求,决定身份是否维持。马耳他永居无移民监,但住满 183 天会触发税务居民认定。

Q10: 双税务居民身份怎么办?

A: 按税收协定(马耳他与中国的双边安排)的居民身份判定规则排序,通常看永久住所、重要利益中心、习惯性居住地等连接点。规划目标是有明确的单一主税务居民身份,避免两头全额征税。

Q11: 新个人税务计划的税率会更高吗?

A: 官方尚未公布完整细则,无法断言。从「统一取代 4 个计划」的整合思路看,通道简化是方向,汇入制核心预计延续。在细则明朗前做激进安排,风险大于收益。

Q12: 不办税务计划、只拿永居可以吗?

A: 完全可以。若每年在马耳他居住时间远低于 183 天且生活重心不在当地,本就不构成税务居民,无须申请税务计划,正常按原属税务居民身份纳税即可。

Q13: 什么收入形态最适合 15% 汇入制?

A: 股息、利息、资本利得等可「留在境外、按需汇入」的被动收入最适配;工资薪金通常按月发放并伴随强制汇款安排,汇入制优势被稀释。收入形态决定适配度,先分类再测算。

Q14: 身份规划能帮我少交中国税吗?

A: 合法的税务规划通过「税务居民身份的真实切换 + 收入形态调整」实现,前提是居住与生活重心的实际转移。仅持有境外身份而不改变生活事实,无法改变中国税务居民认定。

Q15: 现在需要立即做什么?

A: 三件事:盘点境外收入形态与汇款需求;请两地税务顾问做 15% 汇入制的差额测算;测算为正且满足门槛的,12 月中前完成 GRP 递交。其余动作都可等新规细则。

总结:窗口是给有测算的人开的

GRP 停收是一次「换轨」而非「熄火」:15% 汇入制由新个人税务计划接棒,身份与税务两条线各自独立。真正的窗口价值属于两类人:存量税务安排需要落地的,和收入结构经测算后 15% 汇入制确实占优的。海外税务合规找安达出国,安达出国把马耳他税改放进「中国税务居民退出 + 马耳他通道进入」的双向测算里,先算清差额,再决定赶不赶这班车。


数据来源

  • 马耳他 Legal Notice 195/2026(2027-01-01 新个人税务计划取代 GRP 等 4 个税务计划)
  • 马耳他 Global Residence Programme 现行规则(15% 汇入制、收入与房产门槛)
  • 马耳他税务局 CRS 参与辖区申报框架
  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马耳他双边税收安排
  • IMA「安达出国业务大全」知识库 7450892416612503
  • 安达出国 andayimin.com 数据库:税务居民身份规划案例测算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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